发布时间:2025-04-10 12:02:20 浏览次数:264次
鄂州海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黄柏山,占地总面积约9066m2,周边为居民区、在产企业、长江等。该地块于1986年建厂投产,主要从事净水剂、农药化工生产制造,主要产品有聚合氯化铝、六六六、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等。该地块于2008 年全部停产,2013年基本完成建(构)筑物拆除工作。该地块为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根据《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过渡性总图》,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下简称《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该地块土壤执行第二类用地标准。
2019年,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依次编制完成了《鄂州海丰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场地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调查评估报告》)《鄂州海丰化工有限公司遗密场地场地治理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方案)。根据《调查评估报告》,鄂州海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块红线范围内土壤修复的关注污染物包括β-六六六,修复目标分别为0.92mg/kg。地块内土壤修复范围总面积为 3695.08m2,总方量12241.51m3。依据《修复方案》,该地块污染土壤采取异位化学氧化-还原技术。
2025年,湖北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百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鄂州海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回顾性调查与评估)报告》(备案稿)。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1、修复工程工程量
修复工程于2019年对地块内约 12241.51m3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化学氧化工艺进行了修复。
2、效果评估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鄂州海丰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场地污染地块修复效果评估验收报告》(2020年1月),地块经清理与修复后,地块基坑、修复后土壤、二次污染区的修复目标污染物β-六六六的检测值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3、回顾性调查评估结果
根据《湖北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原鄂州海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2024年6月),地块经修复后,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浙江省地方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表.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表1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中各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
综上,各项监测结果表明,本地块经清理与修复后,地块相关效果评估的检测值能满足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回顾性调查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含量均能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各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因此,该地块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可以安全利用。